文/CTWANT
▲男大生瘋狂示愛。(示意圖/PIXABAY)
新竹一名林姓男大生瘋狂追求女同學,每天至少傳30至40封訊息騷擾,在對方明確拒絕後還不斷表達愛意,甚至無視保護令,因此遭到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依《跟騷法》判林男合併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小琪(化名)為同校同學,因愛慕小琪,因此自2023年4月起不斷向對方表達愛意,傳送騷擾訊息。小琪感到心生畏懼,並且認為影響到她的日常生活,最後忍無可忍,決定報警。
小琪在法庭上表示,林男持續跟騷她,讓她對上課感到焦慮害怕,時常失眠,上課難以專心,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出門,由於每天收到30至40封郵件干擾,內容包含性騷擾等令人憂懼的言論,使她時常憂鬱,每每收到郵件便食不下嚥導致胃潰瘍,必須長期治療,連帶影響學業,故至今仍未完成學業。
檢視林男傳送的訊息,內容包括「我知道我這樣是騷擾,很丟臉,可能是一廂情願,可是我想說的是我很想認識你」、「我知道我上學期最後一堂課坐在你的左後方的時候,你很驚訝,有點被嚇到的感覺,你只要一嚇到就會故意把頭髮撩起來」。
在小琪已明確表達無交往意願,林男仍傳訊,「我想說的是我很愛你,非常愛你,我們這學期經歷了很多事情,從一開始互相虐來虐去,到後來一起奮鬥面對仇敵,承認彼此,但是我想要你當我的妻子,雖然我不是很了解你,有我在,以後不會有什麼噁男接近你,我一定牙起來幹他,因為你很愛變裝,所以常常認錯,可是就算你變得怎麼樣,你的眼神還是跟當初一樣。」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因個人感情因素,不知尊重他人意願,造成他人心理上承受極大壓力,且全然無視法院所核發之保護令效力,足見其法治觀念淡薄,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兼衡其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稱良好,惟未能達成和解,因此各判拘役45日、55日,合併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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