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雷明正/綜合報導
自從1949年政府播遷來台後,除政治犯以外被判處死刑定讞並且槍決伏法的死刑犯總共有553人,目前還有40幾人未執行,包括最近翻案的鄭性澤。這500多名死刑犯中,也不乏有翻案者,但只有1人被「特赦」。
▲黃效先特赦令(圖/翻攝自總統府公報)
最近翻案的鄭性澤,他於2006年5月25日判處死刑定讞,經過多年司法攻防以後,終於在2016年5月2日下午,台中高分院裁定就鄭性澤被訴未經許可持有手槍罪及殺人等罪部分,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於5月3日翻案。另外江國慶則是一直到2011年的9月10日才翻案無罪,然而江國慶已經在1997年就被槍斃。
其中被判處死刑但又翻案最有名的,莫過於1957年的黃效先。黃效先為國軍名將黃百韜之子,在1956年5月10日殺死了同性戀人楊士榮,在1957年10月29日被判處死刑定讞,然而時任總統蔣介石想起黃百韜將軍在國共內戰時撓勇善戰屢挫共軍,最後以身殉黨,不忍黃家斷後。於是發布總統令干涉司法,特赦了其子黃效先,一直服刑到1969年才假釋出獄。當時民間傳說是黃母拿著黃百韜的青天白日勳章到蔣總統面前告求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