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鍾姓男子前年闖入台大某社團辦公室,揚言身上攜帶刀械,要求在場3名女大生不許動,隨即脫掉外套,全裸撲向一名其中一人。女大生嚇得放聲大叫激烈反抗,鍾男猥褻得逞,跑出門外後裸躺在校園樹下發呆,學校駐衛警發現後上前逮人,鍾男倉皇逃跑結果摔進水溝,事後還稱自己退化成動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鍾男雖罹患精神疾病,犯案時未達不能控制自己程度,依公然猥褻罪判刑4月、強制猥褻罪判8月,執行完畢後強制治療5年。
全案發生於前年12月3日深夜12點,鍾男試圖闖進台大某社團辦公室被一名男校友阻止,半夜3點多鍾男又將下半身脫光重返社辦,此時社辦內只剩下3名女大生,鍾男自稱身上有帶刀,要女大生乖乖聽話,隨即脫掉外套,全裸撲向一名女大生,對方放聲尖叫拉扯他頭髮抵抗,鍾男不為所動,扯開女大生上衣釦子猥褻得逞。
當下另一名女大生緊急從社辦找出棒球棒喝止,鍾男裹上毛毯逃跑,跑到大樹下全裸看天空,學校駐衛警及同學發現他後,鍾男起身落跑,結果掉到水溝受傷,警方到場後只能先將他送醫。
事後鍾男宣稱是自己是台大校友,當晚「退化成校友」,進入一個很暗的空間,看到三個橢圓狀物體,當晚「只是想跟女性大學生當朋友、玩遊戲、未起色心」。女大生則怒指,鍾男案發後從未道歉,只說精神及家庭狀況不良,案發後還頻繁出入校園、教會及童軍團,可以感受鍾男生活寬裕。
法官認為,鍾男辯稱罹患精神病多年,因病無法控制行為,但見社辦走廊貼有「BDSM海報」,就直覺對方是性虐待社成員或女友,當下又能恐嚇女學生有持刀械,判定他辨識能力雖有顯著減損,但未達不能控制行為程度。
此外,鍾男犯後一再以患病不記得抗辯,審酌他自稱博士畢業、去年中結婚,現由母親照顧等家庭經濟狀況,依犯公然猥褻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強制猥褻罪判8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強制治療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