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新竹報導
▲竹北林姓男子租下透天厝,作為大麻栽種工廠遭檢舉被逮。(圖/翻攝畫面)
竹北市一名35歲林姓男子在自家陽台種植花草盆栽,將屋子打造得綠意盎然,鄰居經過都會多看幾眼,不料這間綠色住宅竟然是一間大麻栽種工廠。
▲警方長期埋伏蒐證,見時機成熟進入屋內搜索。(圖/翻攝畫面)
竹北分局接獲情報指出,新豐鄉某處民宅疑似有栽種大麻情事,報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並與刑事警察大隊和新湖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於犯嫌出沒之處埋伏、守候多日。
▲警方在屋內搜出260株大麻盆栽。(圖/翻攝畫面)
警方深入調查該住居處進出人員及車輛,發現的確有毒品人口進出,因此研判該處疑為有栽種大麻處所,經長期蒐證完備,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上門搜索、拘提,並對透天厝進行攻堅行動。
▲查扣的大麻栽種工具。(圖/翻攝畫面)
日前清晨,林姓犯嫌準備駕車離開時,大批警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當場將他逮捕,並在屋內搜出大麻植株共計260株,以及一系列用於栽種大麻的工具和設備,還有一包「永保沒事」的乖乖。
▲林姓在架子上放「乖乖」,仍被警方破獲。(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林嫌去年7月花35萬元向友人購買大麻種子700顆,並學習種植大麻方法,並承租透天厝作為大麻培育溫室,不料才兩個月,大麻植株還沒長成就被警方查獲,全案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近日起訴在案。
▲林男違法栽種大麻,被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罌粟或古柯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7 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製造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5 百萬元以下罰金。因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項之罪,且情節輕微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 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