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王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做白工6天還倒賠46萬。(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為了賺錢,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透過網路與一名自稱李先生的詐騙集團成員聯絡,並提供自己的金融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結果才上工六天就被抓,而且詐騙集團得手後就失聯,王男不但沒領到薪水,還被告詐欺,這下被判刑1年10月徒刑,得緩刑4年,還必須賠償5名受害者46萬6630元。
檢警調查,王男於2022年7月5日聽從詐騙集團成員指示,提供自己的金融帳號供詐騙集團使用,並在7月9日至14日間擔任車手,將8名被害人被詐騙的156萬7408元取出,交給另一名收水人員。
事後8名被害人報警提告,檢警循線追查逮捕王男,王男坦承犯行,但表示雙方雖然有約定酬勞,不過案發後就連絡不上對方,根本沒有拿到任何報酬。法院考量王男沒有前科,事後也與其中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承諾分期付款賠償46萬6630元,依詐欺罪判1年10月徒刑,得緩刑4年,但每個月必須向被害人支付21000元賠償費用,直到還清欠款,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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