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陳姓男子指控鄰居每天抽40多支菸毒害他,雙方鬧上法庭,陳男接連吞敗。(圖/Pixabay)
台中陳姓男子不滿謝姓男鄰居經常在住家旁抽菸,每天抽40多支菸;陳男認為,對方刻意用二手菸毒害他,雙方因此事鬧上法庭。一審陳男敗訴,未料此事並未落幕,陳又上訴,承審法官到場勘驗,發現陳房間在開窗的情況下,二手菸並不會飄入房屋,認請求不合理,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不滿鄰居謝男,9天內每天都抽40支菸,引發兩人二手菸毒害糾紛鬧上法庭,曾2021年1月15日和解後,由謝賠償5000元,及同意在距離陳住處10公尺以外地點抽菸。未料,事後陳男發現,住處周界2公尺或半公尺以內的近距離,每天抽超過40支菸,密集程度足以造成大量濃烈二手菸飄入,陳的房內。
此事再度引起陳男不滿,認為謝男侵害生命、身體健康及居住安寧,要求謝男判決後,30天內搬離租處,還要求10萬元賠償。
謝男抗辯,陳男因妻子不跟她聊天,才會以製造二手菸為由,對他提起多件民事訴訟,還說並沒有每天抽40多支菸,自認沒有侵害對方身體健康及居住安寧,還要對方負舉證責任。
謝男還主張,雙方住處並未緊鄰,且陳男住處裝有氣密窗,抽菸位置又有空地,二手菸並不會飄入對方房屋,請求上訴駁回。
針對此案,陳男還提供一分多鐘謝男抽菸的影片,但經查該地非法令規範禁菸場所,難認謝男行為不法;承辦法官也到現場勘驗,發現在陳男家門口可聞到菸味,但入屋開窗約2至3分鐘時間,都沒聞到菸味。
綜合相關證據,法院認為,陳男請求謝男30天內搬離租處,及要求10萬元賠償不合理,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