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雞排妹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北檢執行科報到。(圖/記者楊佩琪攝)
本名鄭采勻的「雞排妹」被控在臉書上公開網紅陳沂的手機號碼,造成陳沂被上百通不明來電騷擾,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3月有期徒刑確定。台北地檢署執行科通知雞排妹1日報到執行,若得易科罰金9萬元,雞排妹可免關。上午雞排妹在律師陪同下現身,但只說了句謝謝,其餘交給律師說明。
律師表示,所有和陳沂的官司,都是起因於陳沂先洩漏雞排妹的手機號碼,都已經在刑事、民事案審理期間說得很清楚,至於這次到北檢,因涉及雞排妹的個人隱私,不會再多做說明。
雞排妹因不滿陳沂曾公布她的手機號碼,被控於2021年5月9日凌晨,透過臉書,加入陳沂開啟的臉書網路直播,念出陳沂的手機門號前4碼。陳沂當時便告知恐怕有違法問題,但直播結束後,雞排妹在自己的臉書上發文,強調念出前4個手機號碼「她(陳沂)就開始崩潰亂叫了。所以整場直播的各種不安緊張表現,可能是因為這一段吧..。」
同日晚間7點22分,雞排妹又在臉書發文「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是這色吧」等語,並拿出與陳沂手機門號末6碼相同數字的色號卡,使關注雞排妹臉書的粉絲,得以透過得知陳沂的個人資料,足生損害於陳沂之利益。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法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雞排妹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改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4月間北檢執行科收到確定判決案卷,便對雞排妹發出通知,訂於5月1日上午需報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