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今(7)日在Yahoo TV接受主持人王時齊《齊有此理》節目專訪談打詐四法。(圖/Yahoo TV《齊有此理》)提供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今(7)日在Yahoo TV接受主持人王時齊《齊有此理》節目專訪時表示,隨著打詐腳步加速與進階,「打詐專法」將同步修正打詐新四法,將配合明年打詐行動綱領2.0,若國會支持勢必能降低詐騙危害。據了解,行政院會本周四(9)日擬通過「打詐專法」交立法院審議。
羅秉成表示,去年針對詐騙曾有一波修法,包含包含刑法、投顧法、人口販運法等,但沒有一部打詐專法,全世界很少國家有,台灣是首先推動專法的國家,觀察世界各國立法趨勢,打詐團隊在一、兩個月內讓打詐專法就位,本周四就會送院會,且是「四法齊送」。
羅秉成表示,打詐新四法包含「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提供執法單位更多法律工具,同時讓上游業者也須負擔防詐責任義務,並給予「避風港免責條款」,減少後顧之憂。
他舉例,比如請業者下架投放的詐騙廣告,若移出下架也會擔心廠商求償,「避風港免責條款」是通知就可下架;其次,若要調客戶資料、保存資料,業者也會擔心若簽保密契約,提供是否會有洩密責任,也能免除責任。金融、電信、網路平台業者,在各自業務要擔負責任,將提高為法律責任,需盡「善良管理人」義務。
懲詐方面,羅秉成表示,本次將修法鉅額加重罪,現行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刑度約約兩、三年,假釋二分之一就出來;對策是,若是鉅額詐欺,騙一千萬就是三年起跳、最重關到十年,「騙得愈多、關得愈久」。
其次,若三人做詐騙集團,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假釋方面則引入「三振條款」,一般來說,初犯關二分之一就出來了,詐騙集團三分之二才能假釋,累犯要四分之三,犯三次不得假釋條款。
羅秉成說明,打詐專法一加三,「科技偵查及保障法」將在法律明文規定可使用科技偵查;其次,「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修正「網路流量紀錄」,現在歹徒已經不再使用電話,電話不僅要收費、還會監聽,都已改用通訊軟體,但網路會走電信,也會有流量紀錄、IP位置,SIM卡就如同通聯紀錄一樣,可以追蹤犯罪足跡,這類模式,已有國家在運用,但需要行政建制經費。另外,「洗錢防制法」是加重其刑、虛擬貨幣,將以特別規定納管。
對於近來國會朝野對立,羅秉成表示,打詐國人深惡痛覺,此時民氣可用、民意也支持,希望政府在詐騙有所作為,過去在打詐1.0、1.5已有些許成效,希望能給予更多的法律工具、預算、人力,「期待國會生態不要影響大家關注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