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分局勤務中心余姓女警竊取店家生活用品遭函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中山分局勤務中心余姓女警,上月30日晚間下班返家,途經大同區某玩具店及超市,伺機竊取筆芯、玉米、竹輪、觸控筆及時鐘等物品,價值約300多元;事後店員發現商品遭竊,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報案,大同分局追查後發現,竊賊竟是自家人,只好通知余姓女警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中山分局表示,余姓女警現年51歲,2009年報考特考班及格,從警已有15年時間,余員分發到中山分局前,已發生過竊取店家商品的離譜行為;先前余員又竊取店家文具、生活用品遭函送法辦,事後警局予以記過處分,並調任警備隊列管。
近年余員表現正常,調至勤務中心擔服內勤工作,沒想余員再度行竊遭逮,竊取的全是生活用品,同仁對其行為感到難以理解;余員辯稱,當時她的精神狀態不佳,不知自己有拿取店家的物品,但監視器清楚拍下偷竊過程,警方訊後仍將余員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辦。
中山分局指出,本案由分局督察組與大同分局偵查隊共同偵辦,經查余姓女警涉案屬實,除依法究責外,還予以1大過處分,並報請停職,藉以維護警譽,同時配合檢警調查,並追究主官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