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48歲羅姓女子車子開到沒油刁車,卡在國道上不願被拖吊。(圖/翻攝畫面)
48歲的羅姓女子,12日母親節晚上10時許開車行經國道1號湖口路段,因保時捷休旅車沒油,直接在車道上「刁車」,她向警方求援還要求「提油加油」,卡在國道上長達20分鐘,始終不肯讓拖吊業者把愛車拖走,還嗆說「車子會被拖壞」,最後等到家人提油來救,頭也不回地開車走人。對此,國道警方也開單舉發,依法開罰。
▲保時捷卡在國道上,引起大塞車。(圖/翻攝畫面)
「我有打給警察了」,女駕駛一見到國道警察馬上表示有打電話報案,並請警方協助帶油上國道加油,堅持不讓拖吊車把車拖走「我加完油給你開單這樣好不好,你這樣子會把我車拖壞啊」,見國道警不買單反過來質疑「你是警察為什麼一直要我給他拖?」
警方立刻提醒她「現在你在車道上,你在高速公路的車道上,很危險,(你都來幫我了)我就是來幫你警戒、趕快排除,我們這麼多人冒著生命危險,你到底要不要依規定處置。」
▲羅女一直等到家人提油救車。(圖/翻攝畫面)
女駕駛反駁「我有打電話請你們送油啊,我有說要付(油)錢給你們,說給我一個小時」,不合理的說詞,也讓國道警爆氣回擊「我們沒這個服務好不好,我們不是人民的狗啦,妳叫我們幹嘛就幹嘛」,同時告知女駕駛「現在妳只有兩條路,一個是妳讓他拖下去,我開一張沒油單;第二個妳不給他拖,就是不依規定處置。」
最後女駕駛熬到家人提油來救,車子可以發動就拍拍屁股閃人,後續國道警察依法製單取締,指出女駕駛行駛高速公路途中缺燃料致無法行駛,將處罰新臺幣600至1,200元,另行車發生故障無法行駛且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將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