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葉林傳辦公室前後任主任張翰明(右)和林晴紀(左)被請回。(圖/中央社、翻攝畫面)
調查局北機站接獲檢舉,指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主任林晴紀、前主任張翰明擔任色情業者股東,且自2009年迄今涉嫌行賄松山分局行政組巡官劉維中,包庇情色業者。檢調15日兵分70路展開大規模搜索,並將劉員、張翰明、林晴紀等36人帶回。漏夜偵訊後,檢方諭知劉維中50萬交保並限境限海、張翰明和林晴紀請回,其他涉案業者則以1萬至40萬不等交保或請回。
檢調獲報,劉維中涉嫌於2009年起迄今,按月收受中山區按摩店、養生館、電子遊戲場、色情酒店等7家業者數10萬元不等賄款,以此洩露臨檢、查緝等資訊,包庇該些業者。
台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北市警局、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兵分70路搜索,傳喚包括劉維中在內共36人到案。全案朝刑法供給賭博場所、公務員包庇圖利使他人為性交或猥褻罪、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等罪,持續擴大清查。
根據了解,其中被帶回偵訊的,有台北市議員葉林傳的前、現任助理,涉嫌涉入業者經營及行賄劉維中。搜索地點包括松山分局內劉姓巡官辦公處、2名助理住居所。
關於前後任主任張翰明、林晴紀涉案,檢調因目前無證據證明葉林傳牽涉其中,因此並未搜索市議會,僅搜索2名主任的住所。至於葉林傳是否知情?有無傳喚可能?檢調僅透露目前未將他列為調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