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宵夜能吃鹽酥雞真的超幸福,但是遭人竊走簡直太氣憤。(資料照/翻攝畫面)
剛買的噴香鹽酥雞被偷走還吃光,這個窘境任誰都無法忍受!台南邱姓男子(29歲)2024年1月6日凌晨,發現民宅前機車上掛著剛買的鹽酥雞,沒想到他竟難忍嘴饞一把偷走,而「雞」主發現後相當憤慨立即報警抓人,而警方找到邱男後,他早就把整包鹽酥雞磕光,法官認為邱男竊盜罪成立,處以罰金1000元還要賠償鹽酥雞同等價額。
判決指出,邱男當天凌晨騎機車行經北區一座民宅前,發現一輛機車上掛著剛買的鹽酥雞,疑似為物主忘了提進家中,於是邱男發現四下無人後,立即將整包鹽酥雞取走逃逸,而物主發現宵夜遺失後,憤而報警逮人,警方獲報後依監視器以車追人找到邱男,但整包鹽酥雞早就下肚,對於自己犯行公認不諱。
檢方複訊時指出,邱男吃下整包鹽酥雞而無法沒收,警方偵訊時也坦承犯行,因此的依法追償購入金額;台南地院在審理此案時審酌邱男犯行,且之前已有竊盜、詐欺等前科,這次再犯顯示對他人財產的所有權欠缺尊重,一併考量犯後態度、社交、家境等條件後,判他要繳納1000元罰金,還要賠償鹽酥雞的購買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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