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48歲羅姓女子12日保時捷開到沒油國道「刁車」,竟留妹妹的個資讓警察開單。(圖/翻攝畫面)
48歲的羅姓女子母親節(12日)深夜駕駛保時捷cayenne休旅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77公里、新竹縣湖口路段時,因車子開到沒油「刁車」,當下還找警察「調油」不配合拖吊,等家人提油來救後,留下資料拍拍屁股走人。昨(16日)警方傳喚到案說明,發現羅女當時留的資料竟是「妹妹」的,訊後依公共危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函送羅女偵辦。
12日晚間10時許,國道上返鄉車輛不少,羅女的保時捷休旅車沒有卡在車道中央,國道警察獲報後到場,羅女確堅決不讓拖吊業者把沒有的車拖走,到場員警提醒「現在你在車道上,你在高速公路的車道上,很危險,(你都來幫我了)我就是來幫你警戒、趕快排除,我們這麼多人冒著生命危險,你到底要不要依規定處置」,但羅女持續跳針說「我有打電話請你們送油啊,我有說要付(油)錢給你們,說給我1個小時」,聽到不合理的說詞,員警也回擊「我們沒這個服務好不好,我們不是人民的狗啦,妳叫我們幹嘛就幹嘛」,最後羅女等到家人提油來救援,時間也過了30分鐘,留下個資拍拍走人。
▲▼羅女在國道上與警方僵持,最後等到家人提油來救後,拍拍屁股閃人。(圖/翻攝畫面)
事後警方不但開出舉發單,同時也要求羅女和協助加油的男子一同到案說明,羅女與妹妹、張男昨(16日)到案,但警方赫然發現,12日羅女留下的個資竟是妹妹的資料,辯說是「一時緊張錯報」,警方表示羅女因涉犯公共危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函送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外,張男及羅女的違規行為,也已依規定製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