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製油公司涉嫌從越南進口劣質豬油,製成食用油販售給民眾食用,一審頂新前董座魏應充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7)日台中高分院召開審理庭,頂新在開庭前連發二篇新聞稿,批評檢方操弄輿論,試圖誤導大眾、干擾公審,並強調一審獲判決無罪,呼籲檢方尊重國家司法體制。
▲魏應充一審獲判無罪(資料照)
第一篇新聞稿中,頂新首先強調衛福部提出、檢察官起訴引用的「越南工商部函文」並非合格正確文件,除了顯示「越南工商部」不是正確的越南官方權責管理單位,更證明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無罪是正確的。
頂新接著澄清,自越南進口的豬油原油都來自健康豬屠體,呼籲大眾「切勿因個人偏見對越南產生狹隘認知」,強調會「虛心檢討」、「誠實坦然面對司法」,但現在檢方「急於起訴、草率辦案、拼湊證據、操弄輿論」、「撕裂國人對於檢察體系的信任情感」,讓他們不禁要提醒檢察系統尊重國家司法,共同查明真相。
(資料照)
此外,檢方今秀出頂新內部文件有「越南豬油、味道發臭、無法食用、打入飼料用」的基層留言小紙條,以及長官回覆「精煉後也可當正常食用豬油來銷售」一事鬧上新聞,頂新也發佈第二篇聲明稿解釋。
頂新澄清該篇新聞內有許多錯誤,恐誤導社會大眾,因去年彰化地院一審審理時,即證明該批原料油已經打入飼料用油,且最後一審獲無罪判決,質疑檢方拿舊事證說嘴是「企圖以誤導來訴諸輿論、干擾公審」,沉痛呼籲檢方「勿在法庭之外進行媒體放話」,共同尊重國家司法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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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聲明稿一
越南工商部經證實非食用油脂主管機關
針對台中高等法院透過司法互助的外交途徑取得越南官方正式函文回應,越南官方回覆文件說明「食用動物油脂之主管機關係越南農業暨農村發展部」,即表示檢察官起訴引用的越南工商部函文既非合格正確文件,更證明越南工商部確實不是正確的越南官方權責管理單位。頂新製油表示:
一、 台中高等法院查證結果,再次支撐彰化地院一審結論
感謝台中高等法院透過外交部的司法互助途徑,正式取得越南官方回函表示「食用動物油脂之主管機關係越南農業暨農村發展部」,證明衛福部所提出、檢察官所引用之「工商部函文」是依明顯的張冠李戴,嚴重錯誤,更再次證明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的結論正確。進一步釐清社會疑慮,查明事實真相。
二、 呼籲尊重國際共同檢驗標準,勿對越南產生狹隘偏見
本公司自越南進口的豬油原油都來自健康豬屠體,符合越南與台灣國家法規規範,且越南與美、日、加拿大、澳洲等國同屬TPP協定(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成員國,對於食品安全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已經採取共同的國際標準,切勿因個人偏見對越南產生狹隘認知,尤其未來新政府正積尋求台灣加入TPP協定的會員資格,更應當尊重已獲得國際認同之檢疫規範標準,而非再次自絕於國際社會體制之外。
三、 共同相信並且尊重司法體制
充分理解社會各界的多方疑慮,我們虛心檢討,誠實坦然面對司法,然隨著一審判決結果與二審調查結果陸續出爐,點出檢察官急於起訴、草率辦案、拼湊證據、操弄輿論的困窘,更撕裂國人對於檢察體系的信任情感,對於掌握國家機器的檢察系統,期待重新思考如何尊重並回歸國家司法體制,共同檢驗真相。
➲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5/17 聲明稿二
嚴正駁斥 檢察官以加工片段訊息 意圖操作輿論
針對有媒體報導「發臭無法食用豬油,頂新精煉賣給人吃」一文,內容有諸多錯誤,恐造成誤解,特此澄清說明:
一、 該篇報導所使用之照片與報導內容,已於2015年彰化地院一審審理期間得到最嚴謹的查證與釐清,證實頂新製油公司善盡內部管控機制,將該批進口原料油打入飼料用油槽,該篇報導內容完全背離事實與調查結果。
二、 此事證經彰化地院一審調查審理後,已做出無罪判決,檢方卻反覆以獲得釐清之舊事證,透過加工片段訊息對媒體進行放話,企圖以誤導來訴諸輿論、干擾公審,深感遺憾。
三、 檢察官自台中高等法院2016年1月開庭以來,屢次於開庭前對特定媒體釋放錯誤偏頗之訊息,刻意迴避法庭審理機制,操弄司法之意圖昭然若揭。
四、 頂新製油在此沈痛呼籲檢方,讓司法程序回歸司法專業與國家體制,勿在法庭之外進行媒體放話,掌握國家機器之檢察官更應與我們一起相信司法,共同尊重國家司法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