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鍾男搶路人得手900元後,向被害者下跪道歉。(示意圖)
桃園一名鍾姓男子(33歲)因家中經濟壓力大,竟於去年11月中旬持菜刀搶劫,他搶走路人900元後下跪道歉,最後被逮捕歸案。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依強盜罪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鍾男除了婚後育有3名子女,還有中風多年的父親、無業的母親需要照料,全家都靠他當油漆工的薪水過活,經濟狀況十分拮据。
鍾男因生活壓力過大,於2023年11月19日0點2分,在桃園市大溪區某路段前,拿著預先準備的菜刀隨機搶劫路人,在得手900元後,他立即向受害者下跪道歉,隨後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循線展開調查,並將鍾男逮捕到案,鍾男也當即交出犯案用的菜刀,以及強盜所得現金900元給警方查扣。
雖然鍾男所犯的罪最輕本刑為7年有期徒刑,但法官考量鍾男返還財物,且受害者只有輕微劃傷,也願意從輕量刑,審酌其家境不佳等條件,最後依照攜帶凶器強盜罪,判刑3年8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