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人夫外遇,正宮怒小三求償200萬元。(示意圖/Pexels)
小萱跟阿國(均化名)結婚30多年,育有2名子女,但在2021年底,阿國變得冷淡又容易動怒,小萱本來以為他只是工作壓力大,但去年某日卻發現,阿國外遇女子歡歡,小萱對歡歡提告,求償200萬元和醫藥費530元。
判決書指出,小萱主張,她跟阿國在1992年結婚,育有二名子女,阿國自2021年底對她態度明顯冷淡、容易動怒又不耐煩,原以為是工作壓力所致,她可能不與其發生爭執,但去年1月某日她發現阿國竟有婚外情。
小萱控訴,阿國跟歡歡對話親密,「和你相處愉快、濃情蜜意後我就會做夢,昨晚夢見你和你老婆裸體相擁,睡得很熟,我只能在旁邊哭」、「重要的是:我愛你,好像越來越愛了,金害」、「人家想你」,2人還發生性行為,破壞她的婚姻。
小萱表示,她知道阿國外遇後,她每日輾轉難眠並有焦慮憂鬱,要持續回診,2人也為此大吵,阿國對她情緒勒索,她每天以淚洗面長達半年,去年去醫院檢查發現有「子宮肌瘤」、「子宮內膜息肉」,而她回診4次,醫藥費530元。如果不是歡歡介入,2人結褵已30年,是旁人眼中稱羨的靈魂伴侶,阿國在小孩眼中也是認真負責的好父親。
法官認為,從對話紀錄,未見雙方有親密舉動(例如親吻、擁抱等),也沒有深夜共處一室、同宿、同居、發生性行為等,故無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之情事,求償200萬無理由。
法官表示,歡歡讓小萱精神痛苦,精神撫慰金判賠30萬適當,因為小萱因罹患焦慮憂鬱症,醫藥費530元應屬必要,所以歡歡要賠30萬53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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