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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議員出軌律師!尪臨時回家撞見「裸下身睡同床」 她:我生理期沒亂來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丈夫目擊議員跟小王律師睡同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丈夫目擊議員跟小王律師睡同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竹有名前任女議員已婚多年,近期被丈夫指控,夫妻倆感情生變後,女議員不僅帶著小孩跟合作男律師出遊,還多次向丈夫提出要離婚,甚至連男律師也敢大膽嗆他趕快簽字。丈夫今年2月載女兒出門上學,沒想到女兒忘記帶東西,丈夫臨時返家幫忙拿,卻撞見女議員跟律師同床共枕,男方下半身幾乎全裸,還把腿跨在女議員身上,讓丈夫氣得向2人提告。

根據判決書,丈夫向法官控訴,他早在前年就發覺議員跟律師關係太親密,但議員堅稱2人只是朋友,還因此對他大發雷霆。丈夫本想就此相信議員,但議員事後卻接連向他提離婚。且今年2月中旬,丈夫在家中撞見律師,對方還嗆他「我在跟議員交往,你趕快簽字離一離」等語。

時隔大約一週,丈夫某天早上臨時回家幫女兒拿東西,結果直擊議員跟律師同床共枕,當時律師下半身幾乎裸體,還把腳跨在議員身上。律師看到丈夫出現,則趕快用棉被蓋住自己下半身。丈夫氣得提告律師跟議員,求償新台幣200萬元。

律師開庭時辯稱,當時他已經在幫議員釐清離婚相關證據,且丈夫已經帶女兒搬離住處,所以被丈夫抓包前一天,他才會去幫議員整理資料。當晚,他在沙發上休息,但一直被議員養的貓咪攻擊咬傷,不得已他才會睡到床上。而他沒穿褲子是因為睡前小便滴到褲管才脫下。

女議員則跟法官說,當天她生理期第一天非常痛,身上衣著完整,且她蓋著自己的被子,並沒有做出任何踰矩的事情,任何肢體接觸都沒有。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根據丈夫提供的照片證據,議員跟律師在床上的姿勢如同熱戀情侶或夫妻,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分際,確實侵害到丈夫配偶權。但法官考量三方學歷、收入等情況,丈夫要求200萬賠償過高,因此判議員跟律師應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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