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台灣公民陣線呼籲卓內閣「6月14日期限屆至前再提出覆議」。(圖/行政院提供)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刑法》部分條文。立法院今(5日)將全案送總統府及行政院,將咨請總統公布,行政院則儘速邀專家研議是否提覆議。對此,台灣公民陣線執委賴中強表示,為了讓朝野立委有時間重新思考,先前藍白倉促通過條文違憲、不合理與矛盾之處,真正發揮覆議制度重新思辯之功能,台灣公民陣線呼籲卓內閣「6月14日期限屆至前再提出覆議」。
立法院5日將三讀修正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以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兩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行政院已於下午2點收到立院函文,院長卓榮泰已請政務委員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進行討論,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對此,台灣公民陣線執委賴中強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賴中強說,行政院收到公文,如果在端午假期之後的6月11日立刻提出覆議,立法院將立刻排入6月14日院會一讀,6月21日院會即可重新議決;反之,如果行政院在6月14日提出覆議,預計立法院排入6月21日院會一讀,6月28日院會可重新議決。
賴中強認為,藍白黑箱立法,真正要通過的條文到最後一刻時才以「再修正動議」提出,各界根本未及檢視。為了讓朝野立委有時間重新思考,先前藍白倉促通過條文違憲、不合理與矛盾之處,真正發揮覆議制度重新思辯之功能,也為了讓社會各界與各地自主公民多一個周末進行在地對話討論,台灣公民陣線呼籲卓內閣「6月14日期限屆至前再提出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