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崑榆、張峻棟、邱瑞揚/南投報導
「報戶口」要連闖多關?來看南投一名林姓男子在職場認識越南籍阮姓女子,2人熱戀後在2月份生下一名男嬰,林先生為兒子報戶口卻無法入台籍。追蹤後發現,原來是阮小姐在越南當地有婚姻關係,儘管已經離婚,但往前回溯181-302天受孕期間,阮小姐仍在前一段婚姻關係內,以台越2國法律而言,男嬰在法律上的父親仍是越南前夫。林先生為了孩子的戶籍問題,不僅自費2萬元驗DNA自證也不被採用,該如何解決帶您來看。
抱著男寶寶,阮小姐與林先生是開心卻又擔心,因為小孩出生4個月了,還無法完成報戶口。
阮小姐:「讀書跟上學,還有那個他那個小朋友要打針,那個(醫療)是有問題啊。」
報戶口入籍卡關的案例就發生在南投,越南籍阮小姐與台灣籍林先生在職場認識熱戀,並生下一名男嬰,林先生為兒子報戶口卻無法完成,自費2萬元做DNA親子鑑定,仍不被戶政單位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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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DNA在我們台灣就可以判罪就可以定罪,為什麼DNA不能當法律責任,讓小孩報戶口,現在小孩四個月了完全不能報戶口。」
林先生拿出DNA親子鑑定報告,證明小孩就是自己的,不過在法規上這卻行不通。原來是阮小姐在越南當地有過一段婚姻,儘管已經離婚,但男嬰出生日回溯181到302天受孕期間,仍在婚姻狀態的期間內,因此小孩與前夫是法律上的父子。
南投市戶政事務所主任賴雲清:「林先生的越南配偶在受胎期間有婚姻關係,所以要推定為她前夫的婚生子女。」
戶政單位建議阮小姐必須回到越南,與前夫打一場「否認親子關係」的官司,取得證明文件後,才能與林先生一同在台灣為孩子報戶口入籍。
林先生:「台灣一直在說生育率生育率對不對,現在有小孩了又不想辦法讓小孩入籍台灣,它(政府)現在對我妻子拿居留證,如果期滿小孩就要回去就要變越南籍了。」
這一個飄洋過海來台灣的異國戀曲,夫妻倆為了順利讓小孩報戶口入籍,一番波折形同障礙賽闖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