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2022年罰單追討執行率僅19%。(圖/資料照)
台北市警局交通違規、取締攤販等罰單,逾期未繳金額高達6000多萬元,2022年追討執行率僅19%、註銷金額為2766萬元,金額超過50萬元有24人,議員秦慧珠認為,追討執行率過低,註銷欠款金額過高,已影響市庫收入;議員楊植斗則建議,警方應追蹤欠款大戶是否惡意脫產,盡最大努力追討罰款。
台北市警察局指出,罰款超過法定時效5年,即會註銷改成債權憑證,本局每2個月召開1次懸帳處理會議,針對應收未收或債權憑證部分,定期追蹤欠款者財產狀況,只要一有財產便會執行,儘管帳上呈現已註銷的情況,只要取得債權憑證後,警方仍會持續清查追繳。
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統計,2022年罰款總額為7468萬元,執行結果僅1459多萬元,佔19%;註銷總額為2766萬7773元,保留總額則是3242萬2823元;註銷罰單大多為吸食3、4級毒品,追繳不成改為債權;至於保留部分,大多為交通違規及攤販罰款;至於欠繳金額累積超過50萬元高達24人,其中大多是未依規定設攤的攤商居多。
議員楊植斗表示,倘若罰單催收5年以上,可去行政執行處取得債權憑證,審計處再將這筆錢從預決算中註銷,否則欠款將會愈列愈多,但他認為不應該放入決算中,因為實際上沒收到錢,儘管警方依法註銷合理,但註銷金額高達千萬元,並非是小數目,最後因追討未果成為呆帳,警方應追查欠款者是否惡意脫產,盡可能追討欠款。
基層警員私下表示,目前警員遇上業務繁重、人力不足等問題,倘若催繳業務僅1人承辦,根本不可能做得完,最後出現放棄追討的情形,承辦人遇到受處分人不繳納罰款時,還須定期調閱對方財產目錄、所得來源等資料,並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倘若執行署不進行催繳,行政機關亦別無他法,如果比照交通局成立裁決所,針對不同處分律定繳納和追繳方式,或許可提高追繳執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