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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詐騙「匯1元」報案遭刁難?掀派出所警跟女檢座論法 台南警回應了

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台南地方檢察署外觀照。(圖/記者陳弘逸攝影)

▲台南地方檢察署外觀照。(圖/記者陳弘逸攝影)

台南有市民遇詐騙,匯款1元後,報案請求凍結嫌疑帳戶,未料,警方疑未在第一時間受理,讓報案人氣炸,憤而在「靠北police」臉書爆料;後又傳出該名報案人為台南地檢署女檢察官,在網上掀起風波,台南警方事後回應澄清,並非發文所指的「第一時間沒受理報案」,且對方也沒表明身分,而是在報案過程,討論相關法律構成要件。

有網友在向臉書「靠北police」投稿,5月27日有民眾匯了1元要報案凍結帳戶,府城安平分局育平所,第一時間有直接受理嗎?沒想到這年頭還有這種事難道民眾只損失1元不算被騙嗎?

網友投稿臉書「靠北police」。(圖/翻攝自臉書「靠北police」)

▲網友投稿臉書「靠北police」。(圖/翻攝自臉書「靠北police」)

該名發文者還說,院檢調府會都在轄內,難道要當場表明身分才肯受理嗎,人在做天在看,安平分局事後怎麼處理大家都在看。

這篇貼文,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詐騙構成要件你要陷於錯誤,而受有損失!你明知是詐騙,而匯款;顯然沒有限於錯誤,所以詐騙構成要件不該當」;還有網友說,「解釋過構成要件不符,如果他要告那還是他的權利」。

還有網友留言「民眾堅持報案,拒絕受理準備記大過吧」、「會不會是要陷害別人,匯款一元啊」、「光是印附卷就不只一元了」、「你可以不用匯款,提供帳戶做檢舉資訊報案」。

台南市警四分局回應,該名報案人於5月27日到派出所,向值班員警說明她在Instagram社群媒體平台上好友帳號遭盜用,並欲向報案人借款,當時受理警員向當事人說明,明知是詐騙還匯1元,是否構成要件和她討論,但最後仍有受理報案,並無發文所指「第一時間沒受理」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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