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自己也有女兒的陳姓男子性侵同居人女兒。(示意圖/翻攝自pixapay)
新竹縣陳姓男子與去年11月趁同居人不在家,破門性侵同居人年僅12歲的女兒小玲(化名),事後遭到提告,陳男在逃亡期間還恐嚇同居人撤告「出來就找你抵命」。新竹地院審理時,認為陳男也有一名比被害人小一歲的女兒,竟沒有同理心,依性侵幼女罪重判8年徒刑。
法官調查,陳男去年11月8日晚間,趁小玲母親上班不在家,以撞門、持螺絲起子撬門方式,進入小玲房間後恐嚇「不要叫!不然把你打暈、把你殺了!」接著性侵得逞。
事後同居人發現女兒遭侵犯憤而報警提告。陳男在逃亡期間,不但丟了手機避免被追蹤定位外,還透過別的方式聯繫同居人恫嚇「不撤告的話,出來就找你抵命!」而警方執行緊急保護令時,陳男還撂話「看你們能關我多久,出來一定復仇!」開庭時還對小美父親咆哮「年紀大一點,不敢動你是嗎?開什麼庭!等著瞧啦!」
審理期間,法官發現陳男也有個比小玲小一歲的女兒,卻未善盡照護同居人女兒之責,行強之時讓女童身心遭受極大恐懼,戕害其身心健全成長,造成難以磨滅傷害,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依性侵幼女罪重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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