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3)日將通過內政部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行政院會今(13)日將通過內政部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基層消防團體關切的職安專章。修正草案要求消防機關成立辦理安全衛生事項專責單位,並明定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預算,用於消防人員裝備器材等事項。
職安專章修法重點,包括成立中央安全衛生諮詢會,提出政策建議,以及各級消防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及人員,要求局長主持防護小組、擴大基層消防人員參與機制;同時,辦理特定項目及臨時性專案健康檢查等。為確保經費及資源充足,草案明訂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相關預算,用於消防人員裝備器材等衛生安全事項。
此外,為落實並確保安全衛生制度推動成效,各消防機關辦理安全衛生工作如有違規,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至於消防人員其他一般通用性保障事項,則仍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修正草案明定,各級消防機關建置安全衛生機制時,應將義消人員納入考量,提供義消必要安全衛生設施及設備,且義消人員若發生相關事故時,應做成事故調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