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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12官兵溢領戰鬥加給要繳回 十軍團貪婪中士詐14萬買精品下場曝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吳姓中士利用兼辦財務的機會,向12名官兵謊稱要收取受訓時溢領的戰鬥加給繳回,卻將14萬元拿去買精品投資。(圖/資料照)

▲吳姓中士利用兼辦財務的機會,向12名官兵謊稱要收取受訓時溢領的戰鬥加給繳回,卻將14萬元拿去買精品投資。(圖/資料照)

陸軍十軍團機械化步兵吳姓中士,利用兼辦財務的機會,2022年向12名官兵佯稱受訓溢領戰鬥加給,需要繳回,卻起貪念,將代收的14萬元收進自己口袋,拿去買精品、球鞋及公仔,後來東窗事發,部隊擴大調查,他也因此挨告,檢方痛批他利用袍澤信任,傷害軍隊榮譽,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吳姓中士已繳回不法所得,最後依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吳姓中士2021年間負責接辦營區人事業務並兼辦財務,3月至10月間向同連參訓的12名官兵佯稱,因為參訓,「薪餉中溢領的戰鬥加給需繳回」在薪餉中溢領戰鬥加給,需要繳回,請12人將錢匯入他的個人銀行帳戶或直接交付現金,由他代收再轉交給相關單位。

吳姓中士最終詐得14萬5182元,把錢拿去購買熱門精品,賺取價差,同年12月,因國防部下令清查5年內曾受「短期班隊」紀錄卻於受訓期間仍支領戰鬥加給的現役人員及其溢領金額,12名官兵比對薪餉,發現交給吳姓中士的金額仍未扣除,這才驚覺受騙,於是向上級通報,案件因此曝光。

檢方偵訊時,吳姓中士坦承想投資精品、球鞋,買賣賺取價差,一時起貪念,並主動繳回全部不法所得。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吳姓中士身為公務人員,卻不知廉潔自持,貪圖小利詐騙錢財,行為確實不恰當。考量到他素行尚可,已經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尚具悔意,也獲得部分受害者寬恕,最終依貪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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