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讓卷宗躺了4年半沒處理,法官將被移送職務法庭。(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王榮賓被爆任職新竹地方法院期間,讓一起毒品案件卷宗躺了4年半時間,都未分案進行後續審理程序,直到他調嘉義地院前才批示。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後,認定有懲戒必要,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建議給予申誡,並罰款現職月俸1個月。
2017年3月間,在新竹地方法院擔任法官的王榮賓,為一起毒品案合議庭受命法官。合議庭就其中2名少年少年部分誤判決公訴不受理,其中1名少年上訴,高等法院發回新竹地院更審,新竹地院於2019年2月間,將卷宗交給原承辦股書記官,由書記官再將卷宗交給王榮賓。
但王榮賓被發現整整過了4年半都未分案、進行審理程序,卷宗躺了4年半,直到2023年8月間,要調職到嘉義地院前2天才批示。新竹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認為,王榮賓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法官法》,決議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
王榮賓表示,當時他因為沒有研擬過類似簽程,不知道如何是好,又當時因承辦案件數量增加,此案就疏忽沒簽。
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後認為,王榮賓延宕時程長達4年半,根本損及當事人權益,及對司法之信賴,影響一般人對法官的形象,情節重大,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議給予申誡處分,罰款現職月俸總額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