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李女在國定古蹟祀典武廟後門牆壁畫上生殖器的圖案。(圖/中央社)
台南市1名57歲李姓女子,今年初持黑色奇異筆前往國定古蹟祀典武廟,並在後門牆壁畫上生殖器圖案,還寫下意義不明的文字,武廟秘書發現後立刻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並在武廟附近逮獲李女;台南地院依毀損古蹟之附屬設施罪判李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今年1月20日下午1時45分,祀典武廟管理人前往派出所報案,指出後方牆壁遭人塗鴉,由於祀典武廟為國定古蹟,汙損牆面難以計算損失,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赫然發現李女仍在現場逗留,隨即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訊後將李女依違反文化資訊保存法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偵結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指出,李女在後門牆壁上塗鴉,應可透過重新塗漆等方式修復,尚未造成後門牆壁不堪使用程度,亦未改變古蹟本體完整性,或喪失原有效用;但李女行為導致顏料與牆面材質發生緊密結合,使得牆面本身歷史、文化或藝術價值遭到貶抑,修復過程亦可能減損牆面材質,足認李女行為已構成毀損古蹟附屬設施。
法官認為,李女恣意破壞古蹟附屬設施,使其表彰歷史、文化及藝術價值遭到貶抑,所為實不可取;法官審酌,李女犯後坦承犯行,迄今未與祀典武廟管理單位達成和解,遂依毀損古蹟附屬設施罪判她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