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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座才是敬老尊賢?8旬翁跟妙齡女爭博愛座…飆罵「豬狗不如」下場出爐

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博愛座示意圖(圖/資料照)

▲博愛座示意圖(圖/資料照)

博愛座是否讓座的問題,近日又因長輩要求晚輩讓座掀起討論;不過因讓座問題掀起衝突,在法院就有類似判例;前年80歲的李姓老翁搭台鐵就為了讓坐在博愛座的妙齡女小美(化名)讓座,連續飆罵對方「你不是人」、「豬狗不如」挨告。一審法院判李姓老翁拘役10天,他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處6000元罰金,得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80歲的李姓老翁2022年9月7日上午,在桃園車站搭台鐵時,發現車廂內沒座位可坐,為讓一名坐在博愛座的妙齡女小美讓座,竟與對方發生口角,在擁擠的車廂內飆罵她「你不是人」、「豬狗不如」。小美不堪受辱,當下錄影蒐證,並報警提告。

警詢、偵查時,李姓老翁認為,小美要敬老尊賢,要有愛心,不然連禽獸都不如;還說,當天身體不舒服,有低血壓,是坐在博愛座上,要跟他換位置,但對方不肯。

不過檢警勘驗相關證據,與李姓老翁辯詞不符,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檢方將他依公然侮辱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法官認為,李姓老翁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反省,也未跟小美和解,認犯後態度不佳,審理後,將他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事後,李姓老翁不服,提起上訴;不過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他飆罵小美,使對方在火車廂內其他第三人對她的社會名譽產生一定的負面評價,且評論非言論自由的範疇,確定構成公然侮辱罪。

老翁更要求傳喚當時出面處理的員警作證,他有向小美鞠躬道歉,但法官認為,這並無法免除公然侮辱的責任,因此認定無傳喚警員的必要。

不過法官權衡李姓老翁的犯行,未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的嚴重損害,依法不得科處拘役之刑,因此審理後,撤銷原判決,改處6000元罰金,得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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