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正妹去台南酒吧喝酒玩樂,喝斷片竟遭撿屍。(示意圖/pixabay)
程姓男子前年到台南某酒吧,看到店內另名頗具姿色女顧客小莉(化名)趁對方爛醉如泥,假意攔計程車送她回家,回住處後,趁對方無力抵抗,強迫性侵、用性器插入口腔得逞。小莉清醒後,發現全身赤裸,質問對方,憤而報警提告。事後程男達成調解,又賠償小莉,法院審理後判他緩刑5年。
判決指出,程男2022年12月6日深夜11時許,到朋友在台南開設的酒吧喝酒,當時看到小莉跟另外3名友人喝酒,當下她喝各種調酒,不斷嘔吐,成酒醉狀態,隔天凌晨2時30分許散會。
程男見小莉爛醉如泥,藉送她回家的名義,攔計程車一同返回女方租屋處,他先是趁對方全身無力時,掏出性器插入女方性器,性交得逞,完事後,又把人拉到浴室清洗。
洗完後,程男把小莉抱到床上,眼看機不可失,又再度掏出性器放入女方口腔,強迫用性器插入口腔得逞後便逃離。小莉酒醒後,全身赤裸,氣到傳訊息質問對方「那個,昨晚是你對嗎?」、「你昨晚有戴嗎?」、「還有兩次?你應該是沒病吧」、「你可以講全部嗎,我真的完全沒印象」,隨後報警並對程男提告。
檢警調查時,發現小莉內褲護墊內層、外陰部及陰道深都有採集到程男的DNA,且依據醫院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中載明,處女膜5點及7點方向呈不規則鋸齒狀。
警詢及偵訊時,程男坦承與小莉發生性行為,但辯稱對方沒有很醉,是清醒狀態下,同意發生關係。不過酒吧調酒師、計程車司機及小莉友人都證稱小莉當下已泥醉、斷片,且小莉也否認同意發生性行為。諸多證據,都打臉程男辯詞。
且事後,小莉崩潰向朋友哭訴,「嘔,好噁心,我跟一個男生做」、「而且他誰,叫什名字啊靠杯,好噁心」足證並非出於他所願。
不過此案在審理的過程中,程男都坦承犯行,又向小莉成立調解並賠償損害,有取得諒解,法官考量他無前科,素行尚屬良好,加上年紀尚輕,因一時血氣方剛犯行,勘認無再犯之虞。
審理後,將程男依犯乘機性交罪,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