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廖男開車衝撞總統府花台遭判罰金5千元。(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名廖姓男子,去年11月12日上午開車衝撞總統府,警方當場將他逮捕,並在車上搜出瓦斯槍及西瓜刀;警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同日凌晨2時許,廖男已駕駛另部轎車衝進凱道管制區,一天內兩度衝撞總統府;一審法官依社維法裁罰5000元,廖男不服提出抗告,二審法官予以駁回。
檢警調查,去年11月12日凌晨2時許,廖男開車衝進凱達格蘭大道管制區,並在撞破圍籬後停車,令警員及憲兵一頭霧水;同日上午10時許,廖男再駕駛另部白色休旅車,先繞行一大圈,再往總統府方向直衝,最後撞上鋼製花台才停止,憲兵立即舉槍戒備,同步通報警方到場。
廖男下車後繼續咆哮,遭到警方當場壓制,並在車內搜出48公分的西瓜刀,以及1把仿製真槍的瓦斯槍;廖男偵訊時表示,他感受到台灣很多家庭不完整,想引起工作人員注意、讓總統蔡英文替女性發聲。
一審法官依社維法裁罰廖男5000元,廖男不服提出抗告。並辯稱西瓜刀是母親做生意用來切水果的,瓦斯槍則是他沒順手丟棄的玩具槍;二審法官認為,廖男兩度衝撞總統府,均試圖駕車闖越管制區,廖男2次不理性的舉動,主觀上有公共場所施強暴脅迫以危害公共秩序之意圖,儘管廖男有其訴求,仍無攜槍帶刀衝撞總統府之必要,因此駁回其抗告,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