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男子謊報火警遭罰1萬元。(圖/翻攝畫面)
放羊的孩子!台中市西區有一名男子只因為「無聊」竟撥打119,向台中市消防局謊報「家中社區1樓發生大火」,待消防人員趕抵現場後卻不見任何煙火,才驚覺這名男子是謊報火警,經調閱監視影像及通話紀錄抓到此人,依違反消防法第18條第2項規定罰鍰1萬元。
據悉,台中市每年平均有17萬件話務量,其中每月有近百件,每年累積將近1千多通無效報案電話,包含民眾酒醉、精神異常或惡意騷擾,嚴重影響消防人員的救援工作。
儘管119派遣人員進行勸告,但這些民眾仍執意無故佔用,不願改善,對此,消防局可依據消防法第36條規定,無故撥打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將處以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
另外不只是消防局,就連台中市警局也經常有人無故亂報案,一名居住在和平區的林姓男子疑因不滿遭警方取締酒駕,去年狂打281通電話報案,經警方勸誡後,今年3月4日深夜時,又猛打110報案共13次,指稱梨山有很多失聯外勞。而警方也不是省油的燈,今年4月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裁罰他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