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提案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增訂條文規定「穿越馬路時,未盡注意義務低頭凝視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致妨礙公眾及車輛通行者。」可處新台幣300元罰鍰。陳歐珀認為,低頭族走路邊滑手機,不慎發生意外,時有所聞,這也成為潛在的公安危機。上周立法院院會已一讀通過此修正草案,將付委審查。
其實陳歐珀在上屆立法院會就曾提案,不過提案付委後都未審過,這次又再重新提案。提案內容中提到,他認為行人穿越馬路時應快速通過,不應因滑手機影響車流,甚至是藉此成為車輛禮讓的理由。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