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姓消防員涉嫌性侵偷拍,目前法院審理中。(示意圖/Shutterstock)
任職於桃園市消防局的楊姓助理員,去年2月因涉嫌性侵、偷拍女網友,今年3月被桃園地檢署起訴,目前法院審理中。但檢警在偵辦過程中,從楊男的DNA檢體比對,意外揪出他還涉及21年前台北市發生的3起性侵、強盜懸案,卻因逾法律追訴期而不予起訴。
據《鏡週刊》報導,41歲的已婚楊姓助理員透過交友軟體找尋下手目標,去年2月21日凌晨與女網友邀約見面,儘管女網友躁鬱症發作服用藥物、全身無力,且逢月事,楊男仍強行壓制女網友性侵得逞。
女網友不甘受辱報警驗傷提告,警方約談楊,還在他的電腦中發現一個「花冊」的檔案,其中他另一名女性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的影片,是以女網友的手機當作檔案名稱,女網友被警方通知後,才得知自己遭到偷拍。
▲警方比對DNA,發現楊男涉及21年前的性侵、強盜案,但因過追訴期推身。(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事後警方也採集楊男的DNA,比對後發現,他還涉及在2002年及2003年間涉嫌3起尾隨被害女子進入住處電梯後持刀挾持至頂樓後,以膠帶等物綑綁被害人性侵、搶奪財物等案。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偵辦後,針對楊男涉嫌性侵、偷拍女網友部分依妨害性自主及妨害秘密等罪嫌在今年3月將他起訴,不過他在2002年間涉犯3起尾隨女子性侵、強盜案,因比照舊法,只有20年的追訴期而未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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