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捷運博愛座(圖/資料照)
博愛座讓不讓座問題,爭議頻傳,去年一名50歲張姓男業務搭捷運不滿有名男子坐在博愛座上,一氣之下拿紙袋賞對方巴掌,還一屁股直接坐在對方身上,過程中,不斷飆罵髒話;事後受害男子驗傷提告,張男分別依傷害罪、犯強制罪及公然侮辱罪,判刑應執行處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張姓男業務,2023年7月28日下班尖峰時段,搭乘台北捷運,因不滿另名男子坐在博愛座上;竟拿紙袋打臉對方,造成下唇、臉頰擦挫傷;爭執過程中,張男還一屁股直接坐在對方身上,還飆罵「白爛X小」、「X你娘X掰」、「X你娘」。
事後受害男子驗傷並報警提告,警詢、偵訊時,張男都坦承犯行,檢方依傷害、強制、公然侮辱等罪起訴,且建請分論併罰。
法官認為,張男只因不滿受害男子坐在博愛座上,竟訴諸暴力,辱罵還以身體壓坐在他人身上,顯見法治觀念及情緒控管能力不足。
經法院審理,將張男分別依傷害罪,處拘役45天;犯強制罪,處拘役20天;公然侮辱罪,處拘役15天,應執行處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