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支持立法院廢除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今天說,政府若認為紅十字會運作有弊端,請具體提出證據,任意污衊人道組織名譽,令人痛心。
▲圖/翻攝自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臉書
行政院23日召開首次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達成共識,認為紅十字會有其存在必要,但目前運作存在諸多弊端,未來應朝廢除專法、但保留紅十會的方向進行,讓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規範。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今天也表示,目前紅十字會的運作確實存在一些弊端,包括紅十字會善款的運用備受社會質疑,紅十字會會長與副會長連選得連任,造成社會質疑是萬年會長。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長王清峰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政府如果認為「紅十字會運作確實存在弊端」,請具體提出證據,送請主管機關調查或直接移送法辦,堂堂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發言人,空口說白話任意汙衊,破壞單純善良的人道組織名譽,令人非常痛心。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長王清峰。(圖/資料照)
王清峰表示,紅十字會是為了受苦受難的人而存在,嚴守中立原則行事。從1991年到現在,部分有心人士的不實指控,造成外界誤解,相關指控也經查證為子虛烏有,紅十字會已反覆逐一澄清說明。
她說,從今年以來少數立委召開記者會呼籲廢止紅十字會法以後,紅十字會持續拜訪立委溝通,但很遺憾仍然不接受紅十字會的說明解釋。
王清峰表示,現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於民國43年制定,依據該法設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依法執行國內、外及兩岸的人道任務,包括天災、戰亂、傳染病防治等。
王清峰說,一旦廢法將使目前的紅十字會喪失存在的法源依據,若廢法任由民眾依人民團體法設立紅十字會,將違反國際紅十字運動章程所規定的「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的統一原則,也喪失對於紅十字名稱及標誌專用權的法律保護。
紅十字會表示,行政院先前曾提出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包括廢除政府指派當然理事及監事、會長只能連任一次、於戰時及國內外發生重大災變時得緊急募款、平時募款依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辦理等,與紅十字會的修法觀點一致,應為國家的國際性人道組織做最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