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翎瑄/桃園報導
▲鄭文燦以五百萬交保步出桃檢。(圖/翻攝畫面)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爆任內涉華亞科土地開發弊案,疑似從中收賄500萬元,而慘遭約談聲押以500萬交保。檢方於今(8)日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而桃園地院也將在明(9)日上午10時繼續二度重開羈押庭。
鄭文燦涉土方弊案延燒多日,桃園地院6日下午展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其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海,而檢方也直接當庭抗告。鄭文燦隨後也於6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付交保金,面帶笑容步出大門,並於同日深夜發布聲明,表示自己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海基會7日則發布消息指出,鄭文燦已請辭董事長一職。
而高院今(8)日裁定出爐,表示將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高院指出,合議庭認為,原交保裁定,有多個不當之處,因此予以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桃園地院收到高院裁定後,經分案承辦法官閱卷,稍早決定於明(9)日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