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現年73歲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昨(9)天晚間9時11分,駕駛休旅車南往北行經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08巷時,要左轉往西時,疑未禮讓行人,結果左前車頭撞倒正在過斑馬線的兩名女子。賴士葆今(10)天現身鞠躬道歉,有律師直言,台灣現在是75歲以上才做換照管制,可以考慮降低年齡。
賴士葆今天一早發出道歉聲明:於7月9日晚上九點多行經瑞安街轉彎時,因天色昏暗及A柱死角,在綠燈前行左轉時不慎撞傷兩位行人,立即陪同傷者到醫院檢查處理,對此意外事故深感歉意,今後會更加小心謹慎,並對傷者負擔全部責任。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疑開車未禮讓行人,在斑馬線上撞倒2女。
他後來也現身說明此事、還發經過表示,昨天天色非常暗,在綠燈左轉時,因A柱死角沒看到兩位女士走過,一位蔡小姐、一位張小姐,他們倒下來後,一個頭受傷,一個腳踝扭傷,馬上送她們到仁愛醫院。「我負完全責任,對於昨天這起事故,交警測試後,我沒有酒駕,而且是綠燈可以左轉,就是因為天色太暗,沒看到人,在此向這兩位小姐深深一鞠躬,非常抱歉,我以後開車會更加小心,就是因為天色太暗了。」
林智群律師發表短評表示,賴士葆撞到行人。年紀過70歲,注意力跟反應都下降,避免開車比較好,日本英國都是以70歲做管理標準,台灣現在是75歲以上才做換照管制,可以考慮降低年齡。
政治評論員吳靜怡則說,賴士葆和國民黨一樣,應該有耐心的多尊重公民,停、看、聽!昨晚,賴士葆立委開車時,因未禮讓要綠燈過斑馬線的行人,將兩名女子撞飛,造成分別骨折、頭部撕裂傷而送醫,好險兩人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未禮讓行人的態度跟駕駛年紀無關,直接撞上的行為,真令人匪夷所思;就如同硬是要修選罷法的急迫性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