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魏君程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16歲就出國讀書,直到除役後才歸國。(示意圖/資料照)
台灣男性服兵役是義務。台中一名男子16歲就出國念書,並長期滯留國外,直到除役後才歸國,嚴重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台中地院判男子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台中一名男子阿漢(化名)於2004年16歲時出國留學,且長期滯留於國外,區公所發函催促阿漢回國接受徵兵體檢,阿漢也沒有準時到場接受體檢,不歸國服兵役,直到阿漢36歲除役後才回國。
台中地檢署2020年曾傳喚阿漢到庭,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向台中地院聲請簡易判決,但阿漢一直到36歲才回國接受裁判。台中地院指出,阿漢明知役齡男子有服兵役義務,卻在國外求學,長期滯留國外,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
阿漢到庭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過去沒有不良前科,大學畢業後當上數據工程師,年薪約為586萬元,已離婚有小孩,審酌情況後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阿漢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