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立委黃國昌(左二)吳宗憲(中)翁曉玲(右二)等人憲法法庭後受訪。(圖/資料照)
憲法法庭10日就「國會改革修法」暫時處分,召開準備程序庭。律師呂秋遠今(1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用政治語言回答大法官問題,就像是以問題回答問題一樣,對於訴訟結果一點幫助也沒有,而這場憲法法庭直播,不僅讓大家看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對不起法學博士學位、律師資格,更看到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對不起她的大學教職,藍委吳宗憲也對不起他曾經的檢察官職位。
呂秋遠指出,憲法法庭是一個照妖鏡,讓某些妖魔鬼怪攬鏡自照時,可以現出原形。憲法法院的功能,主要是在人民權利受到行政、立法或司法權侵害,或是政府機關出現紛爭時,以憲法捍衛者的身份做最後的決定。他解釋,憲法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不一定會開庭,如果開庭,就是要聽取雙方意見,當作審判的參考,還好這次立法院擴權法案違憲審查案,大法官決定開庭審理,才讓大家得以看到黃國昌、翁曉玲「博士」的「法律意見」有多麼荒謬。
呂秋遠開酸,「畢竟插嘴、咆哮、我有欠你喔只能在立法院,不能在憲法法庭,也不能直播,所以道德的長城、政治的完人、公理的馬奇諾防線的國昌老師功力立刻衰退百分之90,而剩下的百分之10,大概就是政治語言與謊言,例如誣指前總統蔡英文在司改國是會議強迫舉手表決。」
呂秋遠認為,翁曉玲對於台灣憲政體制的權力分立概念完全不懂,以內閣制精神解釋台灣憲法,狠酸「大概是因為兩天只睡三小時」;而藍委吳宗憲對於釋字585號解釋完全曲解,讓呂秋遠不禁疑惑,「到底他當年怎麼考上檢察官的?況且他又不是綜藝大熱門的主持人。」
呂秋遠強調,用政治語言回答大法官問題,就像是以問題回答問題一樣,對於訴訟結果一點幫助也沒有。對於自己制訂出來的法律概念,完全沒辦法回答大法官的提問,只能不斷強調還沒發生、沒辦法回答,這不是立法院應該有的立法態度,質疑「立法不就是要預設未來可能發生的情況嗎?」
呂秋遠認為,這場憲法法庭直播,不僅讓大家看到了黃國昌對不起他的法學博士學位、律師資格,更看到翁曉玲對不起她的大學教職,吳宗憲也對不起他曾經的檢察官職位,「把憲法訴訟當作民事訴訟,這件事應該要由黃國昌負責,畢竟他最喜歡引用卡提諾新聞當作資料來源,黃國昌躲得過沈伯洋,但躲不過尤伯祥,還有請記得要補交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