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夏邦明、蔡宇智/台北報導
這幾天北部午後雷陣雨大雨不斷,有民眾住在台北市中山區一處頂樓加蓋租屋處,沒想到整間房屋大漏水,租客表示包租代管公司只願意賠償約1萬元,以及半個月的租金,但整體財損卻已經超過3萬元。對此,包租代管公司表示,收到漏水通報當下就已經有提供其他空屋給房客,但是租客拒絕入住,針對其他財損賠償表示還要再討論;律師也表示,因為漏水狀況嚴重,相關財損租客其實都能索賠。
▲(圖/翻攝自Threads帳號heie._7)
租客李先生:「Look at this xxx。」
雨水不停從天花板縫隙中滲出,外頭滂沱大雨,屋內也下起小雨,壁掛電視直接泡水遭殃。
租客李先生:「東西來不及移走。」
▲(圖/翻攝自Threads帳號heie._7)
畚箕掃積水,連平底鍋也出動接漏水,水淹快超過拖鞋高度。這幾天北部午後雷陣雨大雨不斷,住在台北市中山區這一處頂樓加蓋的租客李先生,向租屋代管公司反映,對方卻只願賠1萬,外加減免半個月的租金。
租客李先生:「它可以說算是直接,直接像瀑布一樣這樣下來,我們目前跟公司請假,或是一些因為家裡積水、淹水造成的財產,其實都遠遠不止這個金額。」
上個月21日就已經有過漏水情形,沒想到10日更嚴重,租客表示損失已經超過3萬元。甚至秀出對話截圖,早在半年前就已經要求代管公司修繕漏水狀況,只是到最近才開始處理。
包租代管公司業務員:「(通報當下)我們其實就有提供房客其他我們在附近的別的空房,他們就說不要,他們只要在同一棟,可是同一棟我們6月21日之後(漏水的)租金我們都不收,通通都免費,直到後續的修好為止。」
針對租客其他損失,代管公司不願鬆口賠償,律師表示漏水狀況嚴重,就算原本合約只願賠15天房租,房客也可以主張顯失公平條款無效。
▲(圖/翻攝自Threads帳號heie._7)
律師劉韋廷:「如果因為房子漏水,導致房客必須額外的使用他的上班時間來修繕這些漏水,或者必須移置這些東西,這些因為沒有辦法上班的經濟上的損失,房東也必須要來做賠償。」
漏水造成房客損害、物品毀損,房東也要應該要負賠償責任,受害房客可以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