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家珩、孟國華/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貪污收賄500萬元,昨(11)晚被當庭羈押,而會被收押的關鍵,原來鄭文燦7月5日第一次出庭時,為了自清主動交出手機,沒想到反被檢方發現他與秘書的傳訊內容,與答辯方向一致,法官認為鄭文燦早在應訊前,就有管道得知檢方偵辦方向,顯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
記者:「律師,抗告理由是什麼啊?」
鄭文燦的律師陳永來一早八點半現身桃園看守所。
記者:「他今天有吃早餐了嗎?」
鄭文燦律師陳永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記者:「他狀況如何?」
鄭文燦律師陳永來:「都很好,都很好。」
一個半小時後離開,在得到收押結果後,律師群當天火速寫好抗告書,12日一早高院也已分案。
記者:「怎麼會來送他東西啊?」
同樣被媒體包圍的還有他,疑似是鄭文燦友人,帶了政治類書籍和衣物,送到接見室後還去合作社,買了超過2000元的生活用品,但因為超出金額還被櫃檯提醒。
記者:「市長會不會擔心被押?已經第三度開羈押庭了,有沒有要認罪呀?」
鄭文燦三進兩出桃院,對比第一次已經笑不出來。5日他回國遭檢調帶回偵訊,6日被裁定500萬交保,7日就請辭海基會一職,8日檢方抗告成功,隔天再開羈押庭,交保金提高至1200萬,檢方二度抗告,並提出五日串證新事證,11日結果逆轉裁定收押。
而會收押的關鍵就在於鄭文燦第一次聲押庭時,為了自清主動交出手機,結果反而曝光與秘書傳訊內容與答辯方向一致。法官認為,應訊前就有管道先得知檢偵辦方向,顯有串證之虞。
非當事律師鄭皓軒:「在羈押期間,最長就是2+2四個月內,(檢調)要去搜索扣押相關的證據資料,那我想相關的被告,他們的住家、辦公室都會成為搜索的重點。」
根據法界觀點,辯方抗告基本上會被駁回,由於檢方羈押期限有4個月,很可能會趁這段時間搜索、挖其它事證。加上調查官曾監聽時,就發現被監聽人自述電話不乾淨,還順便問候線上朋友,是否檢調有人涉及洩密?這波涉貪風暴恐怕沒那麼快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