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黃國維毒駕逆向撞死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男子黃國維,13日開車逆向撞死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黃男供稱自己有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麻醉煙彈;由於法務部已將俗稱「喪屍毒品」的依托咪酯列為毒品,警政署將列為青春專案掃蕩重點。
刑事局指出,近期警方查緝毒品時發現,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麻醉煙彈有逐漸氾濫之情形,上月13日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三級毒品,目前仍待公告法制程序完成;法制作業期間,警政署已將依托咪酯列為暑假青春專案掃蕩重點加強查緝。
針對毒駕行為部分,警政署要求各機關加強查處,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外,還會建請檢察官聲押,並詳實製作測試觀察紀錄表,採驗嫌犯尿液,完備事證以進行司法究責。
根據《刑法》公共危險罪第185-3條第2項,毒駕因而致人於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
▲黃國維毒駕逆向撞死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