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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不滿兄1天花完「普發6千」以溜狗繩勒殺 國民法官判13年10月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陳皇村犯案後被逮。(圖/資料照)

▲陳皇村犯案後被逮。(圖/資料照)

新北市蘆洲區去年(2023年)4月3日發生1起弟弟勒殺哥哥的驚悚命案,喝醉酒的嫌犯陳皇村(44歲)不滿哥哥(48歲)在1天內就花光政府普發的6千元現金,罵哥哥「欲食毋討賺」起口角,2人起口角後,便以溜狗繩勒死哥哥後再自首。陳母向法院求情說,「我已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對於還活著的兒子也能夠輕判」。全案依國民法官法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今天依殺人罪判處陳男13年10月徒刑。

據了解,這起命案之所以會發生,就是因為陳皇村不滿哥哥在短短1天內就花光政府普發的6000元,而街坊鄰居談起死者一家,則指出是地方上的頭痛人物。過去哥哥就曾因弟弟陳男申請保護令,但沒想到最後卻慘死弟弟手下,陳男自首時曾透露:「很想殺他很久了」。

新北地院指出,陳皇村國中肄業,職業是鐵工,雖曾結婚但於兒子滿月時,太太即與其離婚,兒子是跟陳嫌在一起等,顯見陳嫌在面對婚姻不順、工作壓力及獨自撫養兒子的多重壓力下,養成長期酗酒之惡習,本身亦具有衝動特質傾向。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皇村與陳母多次哭泣,陳母表示,「我已死了一個兒子,希望法院對於還活著的兒子也能夠輕判」,並說孫子目前尚在就學,也在工讀,有勸孫子說暑假結束後就不要再工作了,專心唸書,會繼續工作供給孫子念到畢業。

陳皇村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也多次強調社會底層的無奈,以及陳男受限於智力而無法受到更高的教育,同儕也是相同程度的人,陳男無法提昇自己,落入所謂的「貧窮陷阱」,遇到糾紛只會以暴力的方式解決,所以陳男的行為長期而言具有一致性,但陳男也會買手機給妹妹,足證不是惡性很重的人。

合議庭認為,陳皇村僅因細故就與哥哥爭執後,以遛狗繩勒住哥哥頸部數圈勒斃,顯見犯罪手段凶殘,又陳皇村有多項違反保護令的前科,足見陳素行不佳、常對大哥家暴。陳皇村雖犯案時有辨識或控制能力,但他智力不高,又具有衝動特質傾向,加上因婚姻不順、工作壓力與獨自撫養兒子等多重壓力,養成酗酒的習慣,考量陳皇村母親多次到庭替他求情盼輕判,加上他曾打電話自首殺人,但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等情況,依殺人罪處1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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