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苗栗1名人妻遭丈夫凌虐長達36年,最終忍無可忍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Pexels)
苗栗1名人妻長期遭有極端控制慾的丈夫虐待,期間他不僅禁止她使用手機連絡外界、逼迫她在寒冬洗冷水澡,還朝她潑尿及毆打等,甚至持刀恐嚇有朝一日將殺死她,人妻雖想離婚但考量2名兒女,因此隱忍36年,最終忍無可忍選擇上法院訴請離婚,後續苗栗地院判准離婚,可上訴。
據了解,人妻於2024年1月5日上午8時許,遭丈夫拿掃把毆打受傷,她才忍無可忍,逃到友人家中尋求協助,隨後在友人陪同下到醫院驗傷,並對丈夫提出《傷害罪》告訴,事後聲請保護令獲准,暫居在娘家的親戚家中,人妻稱她長期遭受丈夫凌虐,但為了小孩才忍氣吞聲長達36年,如今子女皆已成年,她無所顧慮因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丈夫辯稱妻子控訴並非實情,倘若要離婚,妻子應將婚後從他這裡取得的2280萬元歸還,且稱家暴是她捏造的,他雖在調解時有說出「要殺死她」等話語,但那只是他一時情緒被操控,才未經思考脫口而出。
兒女表示,媽媽所言屬實,目擊過爸爸拿寶特瓶打媽媽、拿豬油丟床上、拿熱牛奶倒在媽媽頭上,還將媽媽趕出家門,趁媽媽想進家裡時,讓她手被門夾到,童年時也曾陪媽媽到警局報案,但爸爸卻說想離婚要給他2000餘萬元才行。
法官表示,丈夫長期對妻子實施精神與肢體上的暴力,竟還開價2000多萬才同意離婚,雙方婚姻確實已無法挽回,並可歸責於丈夫,後續法官依妻子請求離婚有理由,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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