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嘉義報導
▲朱男直奔少女住家,並與對方發生2次性行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嘉義市1名朱姓男子,先前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少女小萱(化名),還在對方住家發生性行為,小萱父親得知後氣憤報案;朱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11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嘉義地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朱男4月徒刑,緩刑2年。
檢警調查,朱男與小萱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認識彼此,朱男明知對方尚未成年,卻在去年9月29日凌晨1時50分前往小萱嘉義市住家,與對方發生2次性行為;事後小萱父親得知此事,遂帶著女兒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告。
法官根據小萱證詞、朱男自白及診斷證明書及對話紀錄等證據,認定朱男涉犯2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分別判處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月徒刑,緩刑2年,朱男必須按月給付損害賠償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