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颱風假,外送平台業者應即時通知外送員停止工作,否則可處10萬元罰鍰。(圖/資料照)
凱米颱風持續增強,基北北桃宣布今(24日)停止上班上課,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提醒,公司及勞工在颱風天出勤的給薪及給假的相關規定,以及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期間,外送平台業者應即時通知外送員停止工作,否則可處10萬元罰鍰。
凱米颱風在菲律賓東方海面上逐漸向北北西移動,並預計增強為中度颱風,甚至可能升級為強颱,氣象署預估颱風將在24、25日對臺灣造成最劇烈的影響。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呼籲全市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立即採取全面防颱措施,確保勞工安全,預防可能帶來的災害。
針對公司及勞工在颱風天出勤的給薪與給假規定,高寶華透露,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當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或者因天然災害阻塞交通等情況,勞工因而未出勤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可為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更不可強迫勞工補上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
此外,高寶華也說,當雇主要求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時,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勞工工資作為獎勵,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保障勞工能安全上下班。如颱風假當天適逢勞工的「休息日」,雇主就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發給加班費,延長工時在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1以上;工時超過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2以上。
高寶華強調,在颱風期間,特別是外送服務和新聞記者這兩個領域的勞動風險最高。對於外送服務,雇主應在颱風期間重新評估外送作業風險,考慮淹水、強風、大雨、道路受損等情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於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外送平台業者應即時通知外送員停止工作,有違反規定依「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同時,勞動局呼籲媒體業者針對記者的危險情境進行評估,提供相應的專業安全訓練,確保新聞採訪的人員和裝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