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雲端發票中獎卻無法領獎。(示意圖/資料照)
113年5、6月統一發票今(25)日開獎,希望累積了兩個月的發票能獲得幸運之神的眷顧中大獎。但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取得未載有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中獎發票不給予獎金,並輔導辦理稅籍登記。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營業人,應開立載有買方統一編號的三聯式統一發票。同時,當買方是營業人時,即便中獎也不予給獎。
北區國稅局說明,每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後,國稅局都會就轄內當期中獎的各獎,產製載明統一發票字軌號碼及應發獎金金額的中獎清冊檔,勾稽審核有無不得給獎事由,保障一般消費者統一發票中獎權益。
據了解,若沒有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的營業人,取得的統一發票不適用給獎辦法給獎規定;簡單來說,沒有辦理辦登記營業人取得的中獎發票也無法兌領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