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陳慈鈴報導
▲為了解決高雄災情,市長陳其邁親自坐鎮。(圖/翻攝自陳其邁臉書)
受到凱米颱風引進西南氣流影響,昨(25)日高雄累積雨量破千毫米,多處傳出積淹水災情,不少民眾的愛車泡水中,還有人直接在路上游泳。直至今(26)日,高雄各地積淹水情況已趨緩,並停班停課一天。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也公布了災害救助辦法,提醒市民可在30日內依據「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每戶最高可領2萬元。
陳其邁25日晚間表示,凱米颱風所帶來的強風豪雨尚未結束,我已指示社會局持續協助各區公所,要確保收容安置處所物資充足無虞,確保收容民眾安全、提供妥善照顧,禁止於土石流警戒未解除前返回居住地。
▲高雄多地傳出積淹水的情況,市長陳其邁親自到場視察。(圖/翻攝自陳其邁臉書)
至於受災戶有何補助?陳其邁公布了災害救助申請法,請參考社會局網頁(https://tinyurl.com/2xhc9bc7), 並於30日內依據「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向各區公所申請災害救助;災後租稅減免,請拍照存證檢附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https://tinyurl.com/22y5wzoz)。市府也將持續加派工務、環保及交通等單位,盡速恢復市容及道路通行,讓市民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根據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內容顯示,符合安遷救助(住屋因災毀損達不堪居住者),每戶最高發給2萬元。住屋淹水救助(住屋因水災淹水,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五十公分以上者),每戶發給1萬5千元;住屋土石流救助(住屋因土石流入,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三十公分或面積達二分之一者),每戶發給1萬5千元;住屋毀損救助(高雄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住屋因災毀損住屋面積四分之一以上,未達不堪居住者),每戶發給1萬5千元。
符合申請條件者,需備妥災害救助勘查表(區公所提供)、全戶戶籍資料或戶口名簿、受災相片、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房屋租賃契約影本(申請住屋淹水及土石流救助,雖未設籍但實際居住者需檢附)、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即可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