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以多項罪名起訴,將在今日上午宣判。(圖/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嫌占用國有地等案,因凱米颱風攪局,順延至今(26)日上午在台中地院宣判,《三立新聞網》為讀者整理顏寬恒包含涉嫌假買賣、詐領助理費與占用國有地在內,台中地檢署所指出的三大指控。
- 南屯817招待所涉嫌侵佔國有地:
2021年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期間,其家族陸續遭告發疑似占用國有地,最先被指控的是顏家位於台中市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土地,顏家於2015年在此地建立招待所,並登記於顏寬恒弟弟顏仁賢名下,後被爆出有違建外,還竊佔國土,經台中市都發局勘查後,認為建物有500平方公尺違建,而警衛室、大門、通道、圍籬等部分,則占用國有地約140平方公尺。
- 沙鹿豪宅涉嫌假買賣:
顏寬恒後來又被爆料,其位在台中市沙鹿區,佔地約1250坪的豪宅也是違建,也涉嫌占用國土,該豪宅登記人為顏寬恒妻子陳麗凌,經檢方調查,認定該建物占用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當時正處於選舉期間,接連被爆料家產違法,顏寬恒認為被媒體放大,一家人火速搬出後,將豪宅以市價5折,約4500萬元,賣給澤序設計公司。4541萬元借給澤序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再由張某向顏寬恒夫婦買下豪宅。檢方認為,顏寬恒等人因此涉及「就房地產權間移轉有虛偽不實登記」而涉嫌假交易。
- 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
檢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顏寬恒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曾聘林進福擔任公費助理,聘期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共兩年,月薪4萬,這筆助理費卻被顏寬恒用以扣抵與立委職務無關私人支出,如車款代付、住宅費用等,涉嫌詐領金額約108萬餘元。2023年4月26日偵結起訴,認定顏寬恒與林進福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偽造文書、竊占罪。而顏寬恒、妻子陳麗凌與澤序設計公司負責人張某涉偽造文書罪。南屯招待所部分,其弟弟顏仁賢也依竊佔罪嫌被起訴。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