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圖/資料照)
台中第二選區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因涉及沙鹿豪宅假買賣、詐領助理費,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貪污、竊占國有地」等3項罪名,起訴顏寬恒夫妻等5人。今日(26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顏寬恒被依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罪判6個月,竊占判無罪,可上訴。對此,國民黨表示,支持顏寬恒上訴以捍衛清白;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針對顏寬恒2罪共判8年4個月,國民黨發出聲明回應,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委員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
至於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國民黨稱,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