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柯美儀報導
▲高虹安宣布退黨。(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今(26)日上午宣判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擔任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補助費46萬元,涉《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判刑7年4個月,全案還可上訴。消息一出,媒體人黃揚明推測「高應該是會主動宣布退黨」。果不其然,高虹安在今日午後宣布退出民眾黨。
高虹安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並將差額繳回,供個人使用,北檢依貪汙罪等起訴高虹安等5人,台北地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高虹安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也依法立刻遭停職。
高虹安表示,法官今日的宣判,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針對一審判決,我會提出上訴。我也要在此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市府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最後,我要在此正式宣佈,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關心。
至於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涉及沙鹿豪宅假買賣、詐領助理費,去年4月被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貪污、竊占國有地」等3項罪名,起訴顏寬恒夫妻等5人。案件歷經多次審理,今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顏被依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罪判6個月,竊占判無罪,可上訴。